| 校内各有关单位:         根据《青年引进工作细则》的规定,现就开展第二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   一、申报条件   申报的人选,须具备以下条件:   (一)属自然或工程技术领域,年龄不超过40周岁(1971年10月15日后出生);   (二)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,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。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,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;   (三)回国(来华)前在海外知名高校、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;   (四)引进后全职回国(来华)工作;   (五)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,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。  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,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,可以突破年龄、任职年限等限制,破格引进。   二、申报要求   (一)申报人须2011年7月1日之后全职回国(来华)工作(以国内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间为准)。   (二)申报人应认真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不得空项、漏项,不得弄虚作假。用人单位要严格审核、把关。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,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。     三、申报材料     (一)文本材料     每人提供申报书一份(不装订),个人信息表一份,附件一份(需装订),汇总表一份,并同时上报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,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。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:     1.三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;     2.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;     3.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;     4.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;     5.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;     6.主要成果(代表性论著、专利证书、产品证书)复印件或证明材料;     7.领导(参与)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;     8.奖励证书复印件;     9.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。   (二)电子版材料        电子版报送要求:请将电子申报材料分类建立文件夹,并刻录在一张光盘上。一是按照规定的专业领域分类存放;二是每个专业领域中,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,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,内容包括申报书正本、申报书附件、个人信息表、汇总表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,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、姓名加“附件”、姓名加“个人信息表”。     (三)报送时间     项目申报的单位2011年9月3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引进科。     三、其他事项     1、 项目个人信息表、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软件客户端请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相应表格填写。     2、意向性合同相关事宜请与人事处人才引进科联系。     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    联系人:  张文译   高宇  丰硕     联系电话: 85167448     电子邮箱:tso@jlu.edu.cn  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