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发展处成立于2023年1月,下设服务地方办公室和校友会、基金会办公室2个科室,是学校统筹对外合作交流、服务地方发展、开展校友工作与基金会管理的职能部门。
其主要职责是:
1.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高校产业管理和发展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,开展政产学研用融合与社会服务战略研究,制定政产学研用融合与社会服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学校层面政产学研用融合与社会服务工作统筹,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、院系开展政产学研用合作与社会服务相关工作。
3.负责学校层面与各级地方政府、事业单位、大型企业、行业组织等战略合作的推进和实施,为学校争取办学资源,提高学校影响力。
4.负责学校国内战略合作项目、非学历教育项目的管理,对合同的签订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、终止、争议解决和登记、备案、归档等进行归口管理。
5.负责对校地、校企、校校等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,建立相应的跟踪、督查、评估机制。
6.负责收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布的各类合作需求信息,搭建合作平台,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各类合作。
7.负责校友会、教育发展基金会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,为学校发展筹集资金,扩大学校影响力。
8.负责学校驻外研究院、联合创新中心等设立、管理、考核等工作,完善管理办法,促进其健康规范发展。
9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